阎良法院:庭审直播进社区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6-12 11:54:20 阅读量:


    “偷个手机还要判刑?会不会太残忍了?”

    “这么小年纪就是要让她知道违法犯罪的后果,不然长大了会犯更多的错……”

    这是发生在阎良区公园街社区群众之间的对话。6月10日,阎良法院在阎良区公园街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百余名社区群众旁听了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阎良法院依托移动4G技术,通过西安法院视频台对案件进行了视频直播。这也是西安地区基层法院首次在室外进行案件视频直播。

    经审理查明,本案被告人王红利用应聘足浴技师之机,先后两次窜至会所休息室内,盗走手机四部,涉案价值5440元,据此,阎良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合议庭进行了当庭宣判,以被告人王红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宣判后,审判长结合庭审,就盗窃犯罪的常见手段、多发地点向现场群众进行了讲解,同时希望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以后自己首先要遵纪守法,不能有违法行为,更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自己受到损失。法院这样的活动开展得好,我要为法院点个赞!”旁听的群众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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