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8-11 09:17:56 阅读量:
建设学习型组织,是党站在时代高度,从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部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重要意义
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将学习型机关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检察机关还需通过系统性学习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检察干警需要持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职责。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面临的问题
(一)学习理念有待更新。部分干警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存在 “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 的思想,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些干警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为了应付检查而学习,缺乏内在的学习动力。
(二)学习内容不够全面。在学习内容上,存在重业务轻政治、重法律知识轻综合知识的现象。部分干警只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导致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同时,知识结构单一,难以适应检察工作多元化的需求。
(三)学习方法不够灵活。目前,检察机关的学习方式主要以集中学习、培训、讲座等传统方式为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学习过程中,互动性不强,干警参与度不高,学习效果不够理想。此外,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不够充分,网络学习平台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干警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四)学习机制不够完善。学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干警的学习情况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学习成果与干警的晋升、奖励等挂钩不紧密,导致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学习保障机制不完善,在学习时间、经费等方面投入不足,影响了学习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实践路径
(一)树立先进学习理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理念。一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检察干警必须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要让干警认识到,学习不仅是为了工作,更是为了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二是要树立全员学习的理念。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需要全体干警的共同参与。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警,都要把学习作为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投入到学习中来,形成人人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三是要树立全过程学习的理念。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要将学习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使学习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历史,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注重对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此外,还要加强对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办案质量。
(三)创新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学习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学习资源,为干警提供便捷、高效的学习渠道,开发在线学习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干警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需求进行自主学习;建立学习论坛,方便干警之间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解答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利用移动客户端,推送学习资讯和学习资料,让干警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开展互动式学习,采用案例研讨、专题辩论等形式,让干警在实践中学习,在交流中加强实践锻炼,通过选派干警到基层一线、上级机关、其他司法机关挂职锻炼,参与重大案件办理、专项工作等方式,让干警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同时,建立导师带徒制度,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导师,对年轻干警进行传帮带,帮助年轻干警尽快成长。
(四)完善学习机制,保障学习活动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对干警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保证干警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完善学习档案制度,对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成绩、学习成果等,作为干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学习考核评价体系,对干警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将学习考核结果与干警的晋升、奖励、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学习成绩突出、学习成果显著的干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效果差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进。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习导向。
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是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战略工程。各级检察机关要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以创新思维破解难题,以务实作风狠抓落实,通过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殷梦垚)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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