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29 09:43:42 阅读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6月27日下午,西安临潼法院举行新任特邀调解员就职仪式暨特邀调解技能培训会。临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光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谈永平及新聘任的特邀调解组织代表和特邀调解员参加会议。
01 新任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宏宣读了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聘任名册,与会领导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获聘调解员表示将认真履职,助力社会治理。
随后,卢光武院长致辞,指出特邀调解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法院深化矛盾前端化解、提升司法效能的关键一步。作为特邀调解员,要高质量做好调解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特邀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刻牢记职责,确保调解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二、厚植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
要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用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为民情怀,真正做到“为群众解忧,为社会减负”,用有力度、有温度的调解,满足人民群众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需求。
三、发挥自身优势,增强调解实效
要充分发挥各位调解员不同行业、不同专业背景和丰富社会阅历的宝贵优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02 新任特邀调解员培训会
聘任仪式后,培训会随即展开。立案庭法官助理张倩围绕特邀调解的重要意义,解读了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坚守纪律红线。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薛建弟结合自身实践,分享如何把握矛盾关键、运用技巧化解纠纷,强调调解要兼顾法律与情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作者:张 倩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