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西安未央法院立案庭:商事调解破冰 争议化解从“对抗”走向“共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27 17:24:54 阅读量: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以温情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持续三年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不仅陕西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提前履行了付款义务,陕西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亦在发现乙公司超额履行后诚信退还。该起案件的化解不仅仅是双方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的转变,更重要的是未央法院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重构商业信用体系、维护营商环境的工作缩影。

2021年8月,两家民营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由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挖机租赁服务,项目完工后乙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拖欠租金,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未央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共计7.6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未央法院根据案件性质,依托“1+2+3+N”商事诉调对接机制委托至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展开调解工作。调解秘书朱孟聪按照“一案一群”工作模式迅速建立工作群,让法官、调解员、当事人实现无障碍沟通,完成查明事实、交换证据等工作步骤,为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提供事实依据。

调解过程中,法官并未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针对乙公司三期履行方案与甲公司回款需求的时间差问题,指导调解员结合项目回款实际情况与诉讼风险分别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中立评估服务,并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平衡企业经营需求与债权实现效率的关系,推动双方达成“付款周期整体提前一个月”的折中方案。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纠纷解决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在线下完成组织证据原件核对与调解协议磋商后,签署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及民事裁定书送达等流程均通过线上方式完成,实现“当日调解-当日确认”的高效衔接。

司法确认裁定书送达后,未央法院持续发挥“一案一群”作用,要求调解秘书提前3日对义务方进行重要节点提醒,持续跟踪案件履行情况,形成“主动履约-动态监督-良性互动”的闭环管理。因为调解工作扎实,乙公司积极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并在专项工作群上传付款凭证。在最后一期履行支付2万元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超额履行主动联系法院及调解中心,将超额款项1807元悉数退还。这一“超额付款-主动退款”的诚信互动,既实现当前纠纷化解,又夯实商事主体合作基础。

商事纠纷的解决不应仅限于经济层面的考量,更需深入权衡信用影响和发展前景。未央法院将在之后的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持续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优势,推动更多商事纠纷在温和框架中转化为合作新起点,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张晨)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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