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 | 重拳惩“墓贼” 合力护文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27 09:22:48 阅读量:

 

6月26日,大荔法院依法对王某宏等十二名被告人盗掘古墓葬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法治利剑守护历史文化遗产,彰显了司法保护文物的坚定决心。此次庭审特别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旅局、各镇从事文物保护的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共计90余人进行旁听,通过“公开宣判+普法教育”模式,构建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法治屏障。

 


 


 


 


 


 

庄严的法庭上,审判长翟立龙根据王某宏等十二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各被告人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00000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县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见证,严谨规范的庭审过程,既是对犯罪行为的有力惩戒,也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法槌落下并非终点。宣判结束后,本案公诉人大荔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利侠结合案件事实,从法律责任、社会危害等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深刻司法教育,警示其行为对历史文化传承的严重破坏;县文旅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利则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深入浅出地向在场人员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强调文物承载文明、传承历史,守护文物就是守护民族的根与魂,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随后,大荔法院牵头组织召开了文物司法保护与协同共治座谈会。法院、检察院、文旅局负责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县域文物现状、文物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创新、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打击预防文物犯罪效能、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法治观念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宣判与系列法治活动,是一次对文物犯罪的严厉震慑,是一次面向社会的深度普法,更是大荔法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大荔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文物犯罪,深化司法与行政、社会各界的联动协作,推动形成全民参与、法治护航的文物保护良好氛围,让历史文脉在法治阳光下熠熠生辉。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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