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26 17:25:49 阅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做深做实为人民司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宜君法院下发关于落实该《意见》的通知,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6月24日,宜君法院彭镇法庭向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积极履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职责,将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工作覆盖到离婚案件全过程。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有机衔接。在办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时,为离婚当事人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的全过程,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监护权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也可以参照离婚案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宜君法院充分发挥“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作用,督促离婚当事人双方履行好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及时回应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给予未成年人最温暖的爱!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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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