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3-17 11:38:30 阅读量:
根据3月7日省高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自2022年3月15日起,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41760元以下(含41760元)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该标准正式实施当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魏阿英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适用新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限额,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被告刘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张某借款34000元,之后被告仅向原告偿还4000元,剩余借款原告经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
原、被告到庭后,因案件事实清楚,借款金额双方亦无争议,魏法官当即向原、被告释法析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制作表格式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拿到调解书的原、被告均连连称赞:“现在法院的工作效率真的特别高,不到半个小时调解书就拿到了,为鄠邑法院的办案效率点赞。”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的限额的调整进一步降低了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门槛,极大提高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有助于让更多简易纠纷以快审快结的方式顺利化解。下一步,鄠邑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动形成有机衔接、分层递进的民事诉讼流程,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目标,助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不断迈上新台阶。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