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6-19 15:18:13 阅读量:
为严格贯彻落实今年中政委和最高院,全面做好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自4月中旬,铜川中院审判监督庭就着手积极筹备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工作,经过全庭法官反复讨论,形成了可行的庭审规范。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5月26日,该市审判监督庭法官携带巡回法庭的装备,深入铜川监狱,利用四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对55起减刑假释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中,庭审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庭审规定进行。监狱驻地检察院派员参加庭审。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庭审后,合议庭又及时和检察院、监狱管理局进行座谈,认真征求意见建议,大家普遍认为庭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是人民法院推动“阳光司法”的具体实践。与此同时,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在罪犯中引发强烈反响:“通过公开审理,使判刑假释更透明、阳光化。通过参加庭审,我们既学习到相关法律,更是激励自己好好服刑改造,力争早日回归社会。”